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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什么都行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温云清点了点头,转身去灶房了。

    秦岳站在东屋里,听着温云清的脚步声从堂屋传到灶房,听到灶房那边传来掀开水缸盖子的声音、拿碗的声音、生火的声音。

    那些声音混在一起,织成了一张温暖的、充满生活气息的网,将整座小小的房子笼罩在里面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刚刚整理好的行李,又抬头看了看东屋的窗户。

    窗户纸是新的,光线透进来将整间屋子照得亮堂堂的。

    窗外的院子里,温云清那件蓝色棉袄的身影正从灶房门口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温云清嘴上说着“什么都行”,但他心里清楚,这个“什么都行”是不能当真的。

    秦岳千里迢迢从部队过来,路上颠簸了好几天,倒了好几趟车,大包小包地扛着行李,在冰冷的车厢里晃荡了一路。

    到了村里第一顿饭就随便对付——清水煮白菜,棒子面糊糊,咸菜疙瘩——那不是他的风格。

    且不说他自己过不过得去,单是让岳哥吃那样的东西,他就不答应。

    灶房里看着朴素,土灶,铁锅,水缸,案板,和村里任何一户人家的灶房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但温云清的物资储备远比表面上丰富得多。

    他的尘歌壶、背包里有的好东西多了去了——各种肉、各种菜、各种调料,应有尽有,平时从山上弄来或者去县里的时候慢慢攒下的,还有一些是在尘歌壶里自己种的、自己养的,品质比外面卖的还好,还有他玩游戏是肝的。

    他回到灶房,趁着秦岳在东屋收拾行李的功夫,手脚麻利地开始准备。

    他先关上灶房的门,确认秦岳的脚步声在东屋那边,然后手臂轻挥,几样食材便从虚空中浮现,稳稳地落在案板上。

    一只野鸡,是前几天在山里打的,肉质紧实,炖汤最好。

    一只兔子,也是同一天的战利品,肥得很,他特意留着的。

    还有从尘歌壶里摘的新鲜白菜、木耳、葱姜蒜,以及在坛子里腌了快两个月的酸菜和用盐腌着的白肉。

    他将野鸡和兔子从空间里取出来的时候,肉还带着刚从山里打回来时的新鲜度——空间里时间是静止的,放进去什么样,拿出来还是什么样。

    野鸡的羽毛已经被他处理干净了,光溜溜的鸡身泛着微微的粉白色,兔子也是收拾好的,皮已经剥了,肉色粉嫩。

    鸡要剁块,兔子要切丁,白菜要洗净切片,木耳要泡发,酸菜要切丝,白肉要切成薄片。

    这些准备工作说起来多,但温云清做起来快得很。

    他的刀工是练出来的——不是在这个世界,是在曾经的那个世界,一刀一刀练出来的。

    刀落案板的节奏均匀而流畅,笃笃笃的声音在灶房里响着,像一首简单却悦耳的曲子。

    他一边切一边在心里盘算菜单。

    四菜一汤,有肉有菜有汤,荤素搭配,在这个年代绝对算得上丰盛。

    但他不在乎这个年代的标准,他在乎的是——岳哥大老远来了,就得吃好的。这是规矩。

    菜单很快在他脑子里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辣炒兔肉。

    兔肉切丁,用料酒和淀粉抓匀,热油下锅滑散,盛出来备用。

    锅里留底油,放入干辣椒、花椒、姜蒜爆香,再把兔肉倒回去快速翻炒,加酱油、盐、一点点糖提鲜,最后撒一把青蒜段。

    这道菜讲究的是锅气,火要大,手要快,炒出来的兔肉嫩而不柴,麻辣鲜香,吃一口就停不下来。

    小鸡炖蘑菇。

    冬天的大东少不了这道硬菜。野鸡剁块焯水去腥,锅里放油烧热,下姜片和八角爆香,鸡肉倒进去煸炒到表面金黄,加酱油上色,然后加水没过鸡肉,放入泡发好的榛蘑和一把粉条,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。

    炖到鸡肉软烂脱骨,粉条吸饱了汤汁变得透明,蘑菇的鲜味和鸡肉的香味完全融合在一起,热乎乎地吃下去,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暖了。

    醋溜白菜。

    解腻用的。

    白菜帮子斜刀切成薄片,叶子切块,分开下锅。

    锅里放油,先下白菜帮子大火翻炒,等它变软了再下叶子,加醋、盐、一点点糖,快速翻炒几下就出锅。

    醋要沿着锅边淋下去,遇热激发出香味,白菜脆生生的,酸香扑鼻,和那两道大肉菜配在一起正正好。

    凉拌木耳。

    木耳是山上采的,肉厚朵大,泡发之后用开水焯一下,过凉水保持脆度。蒜末、醋、酱油、香油、一点点辣椒油调成汁,浇在木耳上拌匀,最后撒一把香菜。

    清爽开胃,酸辣适口,是冬天饭桌上难得的一抹亮色。

    酸菜汆白肉汤。

    酸菜是自己腌的,用的是村里老辈传下来的方子,酸得正,脆得爽。

    白肉切得薄薄的,近乎透明,在热水里一汆就卷起来,肥而不腻。

    先下锅炒出香味,加水烧开,放入白肉片,煮到肉片微微卷曲、汤色变浓,加盐、胡椒粉调味。

    汤底浓郁酸爽,热腾腾地端上来,喝一口浑身都舒坦。

    四菜一汤,有鸡有兔,有菜有汤,红的绿的白的黑的,光是想想颜色搭配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温云清对自己的安排很满意,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,手上的动作更快了几分。

    温云清正在灶台前忙碌的时候,身后传来了脚步声。

    不是那种急匆匆的、毛手毛脚的、让人听了就想躲开的脚步声,而是一种沉稳的、有节奏的、每一步都踏得很实在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那种脚步声有一种特殊的质感,鞋底踩在灶房的泥土地面上,发出闷闷的、敦实的声响,像是有人在用脚步丈量地面的平整度。

    他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——只有秦岳走路是这种声音。

    其他人走路,要么急,要么拖,要么轻一脚重一脚,只有秦岳,每一步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,精准、稳定、不带一丝多余的动作。

    这是部队训练出来的习惯,刻进了骨子里,改不掉的。

    “我能做什么?”

    秦岳问。

    声音不大,语气平实,不是那种客套的、礼节性的“我来帮忙吧”的询问——那种询问的潜台词往往是“我说一下,你客气一下,然后我就去歇着了”。

    秦岳的语气不一样,那是一种直接到不能再直接的“我要帮忙,你给我安排活”,没有任何迂回,没有任何虚礼,就是一句实实在在的问句,等着一个实实在在的回答。

    温云清头也没抬,手上的动作没停。

    他正在处理那只兔子,刀尖沿着兔子的骨缝走,将肉从骨架上剔下来,动作又快又准。

    听到秦岳的话,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。

    “不用不用,岳哥你去歇着吧。”他说,语速比他平时说话快了一点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关切,“你从部队过来路上那么远,肯定累坏了。我这一个人就行,很快的。”

    他说的是真心话。

    从部队驻地到这个村子,路上要好几天,火车、汽车、长途客车,一路颠簸,中间还要倒车,大包小包的行李扛上扛下。

    秦岳又不是铁打的,一个血肉之躯,怎么可能不累?

    他舍不得让岳哥刚到就干活,连口气都没喘匀。

    在他的想法里,秦岳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躺在炕上好好歇着,等他做好了饭端过去,舒舒服服地吃一顿,然后好好睡一觉。

    但秦岳没有动。

    他就站在灶房门口,微微侧着身,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安静地等着温云清说完。

    他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,没有因为被拒绝而流露出任何不满或尴尬,就像一块磐石,任凭潮水怎么拍打,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等温云清说完了,他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那个摇头的动作不大,幅度小到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,但那种坚决的程度,让人一眼就能看出——这不是客气的推让,这不是“我再问问”的试探,这是“你的回答我不接受,我再说一遍”的笃定。

    温云清还想说什么——他的嘴巴已经张开了,拒绝的话已经到了舌尖——但秦岳已经不给他机会了。

    秦岳迈步走过来,步子不大,但一步跨出的距离刚好让他两三个大步就走到了灶台边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在灶台上扫了一圈,像一位将军在战场上快速审视地形,准确地找到了需要处理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盆泡在水里的干豆角和那碗泡发的木耳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,将装着豆角的盆和装着木耳的碗稳稳地端过来,转身走到水缸边,弯下腰,开始洗。

    动作利落得不像是第一次进这个灶房。

    豆角一根一根地从水里捞出来,放在手心,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沿着豆角的边缘刮过去,将可能存在的泥沙和虫眼一并去除,掐去两头的尖角,然后码在案板上的一个空碗里。

    木耳更简单,一片一片地从水里捞出来,搓掉根部的泥沙——那种泥沙是藏在木耳褶皱里的,不仔细搓根本洗不干净——然后放在另一个碗里。

    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,指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那是一双军人的手,握过枪,打过拳,攀过岩壁,经受过各种严酷的训练。

    但此刻,这双手在水里洗着木耳和豆角,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什么易碎的东西,和那双粗犷有力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不超过几分钟,但每一步都做得干净利落,不浪费一滴水,不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洗好的豆角和木耳码得整整齐齐,豆角在碗里排着队,一根压着一根,木耳摞在一起,像一座小小的黑色山峰。

    但这还不是结束。

    秦岳洗完了豆角和木耳,没有停下来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再次扫过灶台,这次落在了还没有处理的白菜、酸菜、葱姜蒜和那块用盐腌着的白肉上。

    他伸手拿起白菜,放在案板上,刀起刀落。白菜被他从中间剖开,去掉根部,然后切成大小均匀的块。

    刀法精准得不像是一个不常下厨的人——每一刀下去,切出来的白菜块大小几乎一模一样,像是用模具卡出来的。

    白菜帮子的部分切得稍小一些,因为帮子厚、难熟;叶子的部分切得稍大一些,因为叶子薄、容易烂。

    这种细节,不是常做饭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到,但秦岳注意到了,而且处理得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然后是酸菜。

    酸菜从坛子里捞出来的时候还滴着汁水,酸味直冲鼻子。

    秦岳将酸菜放在案板上,先切成细丝,再用刀身压一压,把多余的水分挤出来。

    酸菜丝切得极细,细到几乎透明,这样的酸菜下锅更容易入味,炒出来的酸菜汤也更浓郁。

    葱姜蒜的处理更是行云流水。

    姜切片,厚度均匀,每一片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;蒜拍碎,力道恰到好处,蒜瓣裂而不碎,既释放了蒜味又不会让蒜末散得到处都是;葱切段,白的部分和绿的部分分开放,白的用来爆锅,绿的用来最后点缀。

    最后是那块白肉。

    白肉是从坛子里捞出来的,用盐腌过的,肉质紧实。

    秦岳将白肉放在案板上,刀锋倾斜着切入肉里,切出来的肉片薄得近乎透明,薄到能透过肉片看到案板的纹理。

    这样的薄片在热水里一汆就会卷起来,口感脆嫩,肥而不腻。

    每一刀都精准利落,每一份食材都被安排在了它应该在的位置上。案板上,白菜块、酸菜丝、姜片、蒜末、葱段、白肉片,每一份都码得整整齐齐,像一支等待检阅的方队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行云流水,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。

    秦岳做事从来不做多余的——这是他的风格,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厨房,都一样的精准、高效、不浪费一分力气。

    温云清看着这一切,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,看着案板上那些处理得无可挑剔的食材,他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有些人怎么天赋和别人不一样。

    他佩服,这刀工,这效率,他自认不差,可自己有基础啊。

    “好了岳哥,你都帮了这么多忙了,去休息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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